近年来,市司法局坚持强基导向,紧盯重点抓统筹、紧盯标准抓管理、紧盯职责抓质效,不断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,实现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。目前,全市143个司法所中,有79家获评全省“五星”司法所,优秀达标率超过50%。
一是紧盯重点抓统筹,全面夯实司法所建设基础。按照“机构改革方案”和“人员编制规定”,积极与编办及组织人事部门协调,在全市增设2个司法分局、1个司法所,确保基层工作领域全覆盖。同时,以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为契机,实现全市全面垂直管理,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。积极指导各县(市)区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,强化人员配置,充实基层司法所队伍力量。目前,全市司法所共有632人,各类辅助人员398人,45岁以下人员占47%,大专以上占59.3%,队伍整体素质及年龄结构逐步优化。
二是紧盯标准抓管理,加速推进司法所规范运行。对照司法所建设规范标准,积极靠前调研指导,坚决落实中央转移支付装备经费专款专用,推进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,切实改善司法所业务用房条件及基础办公设施。目前永吉、磐石、舒兰、桦甸司法所已实现100%独立办公,永吉县司法局完成与司法所的信息化联网和网上自动化,实现了扁平指挥、快速联动。同时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领、辐射带动作用,加大对全市2个“全国模范司法所”及3名“全国模范司法所长”的宣传力度,带动全市基层司法所学习先进做法、争创模范标兵。
三是紧盯职责抓质效,全力服务社会和谐稳定。守好人民调解“防线”。大力推进“调解委员会”“百姓说事点”“个人调解室”建设,切实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,实现问题隐患“重大政治节点有预判、特殊任务期间有监管、日常矛盾调节有章法”。把好特殊人群“关口”。加强特殊人群教育监管,确保全市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;对刑满释放人员实行“应接必接”“一人一卷宗”,不断扩大“彩虹基地”覆盖面,有效解决帮扶对象就业问题。用好公共法律服务“智库”。创新“党建+公共法律服务”新模式,坚持党建引领,指导各司法所整合优质法律服务资源,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,着力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、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。当好法律宣传“号手”。发挥司法所贴近群众优势,充分利用“法律七进”“民法典宣传月”等载体,加强重点法律普及宣传,依托“吉林普法”公众号扩大宣传覆盖面,有效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及法治观念,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。